关于出台《福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鼎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鼎政办〔2016〕120号)的政策解读
2016-08-23 00:00:00   来源:福鼎市人民政府   评论:0 点击:

一、出台政策的原因

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中央从深化农村改革全局出发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也是一件非干不可、必须干好的大事,它事关广大农民切身利益,事关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定,事关农村改革发展大局。今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于伟国省长、黄琪玉副省长、刘道琦秘书长分别作出重要指示。宁德市政府于5月27日召开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推进会,我市也于7月25日召开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动员部署大会,向各乡镇颁发《责任书》,把思想和行动切实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落实。

二、出台政策的依据

根据农业部、财政部、国土部、国务院法制办、国家档案局、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部门印发的《关于认真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5〕2号)、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4〕113号)和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通知》(宁政办〔2014〕196号)等文件精神。

三、政策的主要内容和作用。

(1)清理核实土地承包档案。以二轮土地承包以来建立的农村土地承包档案为基础,对农村土地承包底册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核实,全面摸底查清辖区内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相关情况。

(2)查清承包地块面积和空间位置。在对土地承包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的基础上,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为基础,以依法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发放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为依据,按照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规程(试行)》的规定,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调查勘测,查清承包地块面积、四至和空间位置。实测结果经村公示、乡(镇)审核后,作为确认、变更、解除土地承包合同以及确认、变更、注销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依据。

(3)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依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33号)和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规程(试行)》,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已建立登记簿的,要依据上述规定进一步健全,充实完善承包地块的面积、四至、地类和空间位置;未建立登记簿的,要在现有土地承包合同、证书的基础上,结合本次确认的承包地块、面积和空间位置等登记信息,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

(4)加强承包经营权变更、注销等日常管理。在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的基础上,加强土地承包合同变更、解除等日常管理,并及时做好相应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换发、注销等工作。

(5)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资料归档。严格执行土地承包档案管理规定,实现同步部署、同步检查、同步总结、同步验收。坚持分级管理、集中保管,建立健全整理立卷、分类归档、安全保管、公开查阅等制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档案由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和县级人民政府档案管理部门分别保管。

(6)实施土地承包经营信息化管理。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将登记信息录入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流转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的信息化管理。登记信息录入工作完成后要逐步建立健全土地清查、经营权登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调解仲裁以及档案管理等各项工作制度。

在保持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的前提下,按照“依法规范、保持稳定、尊重历史、民主协商”四大原则,稳步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解决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实现承包地面积、承包合同、经营权登记簿、经营权证书“四相符”和承包地地块、四至边界、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证书“四到户”。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管理系统,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强化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为推进农业现代化、维护农村和谐稳定提供保障。

四、政策的实施要求和特点。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我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要在今年全面展开,明年6月底以前全面完成,时间很紧,任务很重,工作量很大。我们务必要突出重点,明确方法,稳步实施,稳妥推进,按照农业部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九步工作法”要求,该走的程序一步不少,该做的环节一个不漏,该有的证据一份不缺。要及时掌握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和群众诉求,依法依规妥善化解矛盾,严控确权质量,确保工作不反复、不反弹。

总体要求:2016年12月底前各乡镇(街道、龙安)70%的建制村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调查,60%的建制村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审核公示,50%的建制村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发放;2017年6月底前各乡镇(街道、龙安)所有行政村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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