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科工〔2016〕3号
各县(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和中共三明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创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的实施意见》(明委发〔2015〕12号)的有关部署,我市将对接第五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及第四届福建创新创业大赛,举办第四届福建创新创业大赛(三明赛区)暨首届三明市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为做好大赛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6月12日。
二、报名方式
参赛企业和团队登录大赛官方网站(全国赛区)或(三明赛区)进行网络报名。
三、报名条件
大赛按照团队组和企业组进行比赛。参赛的团队和企业应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生产及服务等方面的业务,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
(一)团队组参赛条件
1.在报名时未在国内注册成立企业的、拥有科技创新成果和创业计划的团队(如海外留学回国创业人员、进入创业实施阶段的优秀科技团队、大学生创业团队等);
2.核心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3.参赛项目的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参赛团队,与其它任何单位或个人无产权纠纷。
(二)企业组参赛条件
1.参赛企业应为在三明地区注册,符合国家划型标准的、且2015年销售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3.非上市企业且无不良记录(在新三板挂牌的可以参赛)。
(三)限制说明
历届国家及省创新创业大赛获得名次的企业和团队不能参加本届大赛。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县(市、区)科技局、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加强宣传,积极发动,组织推荐企业和创业团队参赛。
(二)请计划申报2017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含省创新资金项目)的企业积极参赛。
(三)省、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推荐参赛企业和团队数不少于3家,并作为2016年度孵化器、众创空间的绩效考核主要指标。
(四)第四届福建创新创业大赛(三明赛区)暨首届三明创新创业大赛方案及配套扶持政策详见参赛网站。
五、联系方式
三明市科学技术局工业科 赖志华 13950945672
三明市科技企业孵化众创协会 林晓文 0598-8596923
三明市科学技术局
201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