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重要论述,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引导、激励我市企业不断追求卓越绩效,提高市场竞争力,根据《三明市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明政文〔2020〕101号)规定,经企业自愿申报、资格审查、经济指标公示、材料评审、现场评审、集体审议和公示等程序,并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授予福建省三明正元化工有限公司、福建翔丰华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福建泰宁旅游集团投资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2019—2020年度(第五届)三明市质量奖”。
希望受表彰的企业珍惜荣誉,进一步发挥标杆引领作用,继续探索创新,在质量管理工作中再创佳绩。全市广大企业要以获得“三明市质量奖”称号的企业为榜样,对标对表,真抓实干,强化质量意识,加强质量管理,全面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努力打造三明品牌,为三明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三明市人民政府
2022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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