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推荐将乐县蛟湖茂业生态园果树专业合作社等10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评2022年度福建省省级新型...
2022-08-05 06:00:00   来源:三明市将乐县人民政府   评论:0 点击: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等10部门《福建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闽农规〔2020〕1号)精神、《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工作的通知》(闽农经函〔2022〕295号)和《福建省示范家庭农场创建管理办法》(闽农规〔2020〕4号)及《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林业局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级示范家庭农场评定工作的通知》(闽农经函〔2022〕352号)文件要求及评选标准,结合我县实际,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请和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和核实推荐,并经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会和县林业局局务会研究同意及农机服务类2家农民合作社经将乐县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安全生产检查协审同意,决定推荐将乐县蛟湖茂业生态园果树专业合作社、将乐县成杰种养专业合作社、将乐县白莲镇永兴农机专业合作社、将乐县南泥湾苗木专业合作社(林业)等4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将乐县黄潭江道游家庭农场、将乐县吉永家庭农场、将乐县南口金山生态农场、将乐县清语家庭农场、将乐县金森源种植家庭林场(林业)、福建省将乐县天然中蜂种蜂养殖场(林业)等6家家庭农场共10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评2022年度福建省省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单位评选工作。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8月5—12日。

  各有关单位及社会各界若发现所公示不符合评定条件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请于2022年8月5-12日向县农业农村局和县林业局实名举报。

  县纪委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组:0598-2333538

  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0598—2322241

  县林业局林权办:0598—2335227

  县农业农村局经管站:0598—2335266

  将乐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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