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柘荣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政策解读
2016-05-04 00:00:00   来源:宁德柘荣县政府   评论:0 点击:

《柘荣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深化预算管理

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政策解读

今年4月,我县印发了《柘荣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柘政综[2016]43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就其出台背景、总体要求、主要内容三方面给予解读。

一、我县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
我县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就是为了适应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确定了“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目标,以及“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完善税收制度、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三大任务。

2014年8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修改预算法的决定,明确了预算管理改革的方向,为深化预算制度改革预留了空间。2014年10月8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为贯彻落实中央财税体制改革和国务院《决定》精神,2015年2月份,省政府印发了《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全面启动全省预算管理制度的改革。2015年7月份,市政府也印发了《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宁政文[2015]227号)。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要求,加快我县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进程,2016年4月县政府出台了《实施意见》(柘政综[2016]43号)。

二、预算管理制度的总体要求
出台的《实施意见》是今后一段时期引领全县预算管理改革的重要文件,《实施意见》提出按照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完善预算体系,创新管理方式,规范收入管理,加强预算编制,推进信息公开,强化财政监督,提高资金绩效,防范财政风险,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

三、《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在紧扣省、市改革精神的基础上,确定了七项改革任务,着力化解我县预算管理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一)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加大预决算信息公开力度。除涉密信息外,政府预决算支出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部门预决算支出全部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并逐步细化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继续做好“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各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统一在县人民政府网财政资金专栏公开。

(二)完善预算管理体系。在巩固全口径预算编制成果的基础上,采取三项措施:一是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明确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收支范围,将政府的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建立健全定位清晰、分工明确、有机衔接、互为补充的政府预算体系。二是健全预算标准体系,充分发挥支出标准在预算编制和管理中的基础支撑作用。三是推进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工作。

(三)探索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采取三项措施:一是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一般公共预算审核重点由平衡状态、赤字规模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收入预算从约束性转向预期性。二是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一般公共预算年度执行中如出现超收,用于化解政府债务或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如出现短收,通过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或其他预算资金、消减支出实现平衡。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如出现超收,结转下一年度安排;如出现短收,通过削减支出实现平衡。三是积极探索编制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强化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

(四)改进财政支出管理。采取七项措施:一是深化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改革。落实县政府出台的《柘荣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柘政综〔2014〕59号),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的清理整合力度,集中财力确保政府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的需要,逐步建立起“立项科学、管理规范、注重绩效”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机制。二是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建立结余结转资金与预算编制相结合的机制,加快资金支出,努力减少财政资金结转结余。三是强化预算约束。各乡镇、各部门的预算支出应当按照预算科目执行,严格控制不同预算科目、预算级次或者项目间的预算资金调剂。四是健全预算执行动态管理。财政部门要做好预算资金下达工作,各单位要按照财政部门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要求,加快项目推进,按进度及时拨付资金。建立健全预算执行监控制度,定期对单位未支出的预算资金进行梳理分析,对当年确定不能执行的项目,按规定程序及时调整用于当年亟需的项目和其他有条件实施的项目,尽快形成实际支出。五是健全绩效管理机制,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六是研究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充分调动社会资本参与的积极性。七是继续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试点范围。
(五)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认真落实国家统一制定的税收等优惠政策。

(六)完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一是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地方政府采取政府债券方式举借政府债务。二是地方政府债务分为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分别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并实行限额控制。三是严格限定政府举债程序和资金用途。在省政府批准的限额内举借债务,编制县级预算调整方案,报县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四是建立债务风险预警及化解机制。健全以债务率、新增债务率、偿债率和逾期债务率等为指标的债务风险预警体系。

(七)坚持依法理财。采取三项措施:一是主动接受监督。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遵守财税法律法规,依法行使行政决策权和财政管理权,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进一步加强纪检、审计监督。二是健全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收入征管、资金分配、国库管理等制度建设,完善规范理财行为,严格预决算编报程序。三是严肃财经纪律。各乡镇、各部门要完善财政资金管理的内控机制,建立责任人制度,重大项目、大额资金的分配使用要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加强对财经纪律的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强化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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