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三明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2016-03-25 11:01:00   来源:   评论:0 点击:

明科综〔2016〕4号

各县(市、区)科技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市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现将2016年我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有关要求和事项通知如下:

1.支持重点。重点支持先进制造、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资源综合利用、生物及生物医药、现代农林产业等领域开展产学研合作、有望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并实现产业化的项目,以及专利产业化项目和有明确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新型研发机构和骨干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优先支持海西三明生态工贸区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项目重点支持领域详见附件1。

2.基本条件。市科技计划项目原则上由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试点)企业、创新方法试点企业、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省科技型企业承担,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试点)企业、创新方法试点企业、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建有研发机构且上年度有缴纳税收的省科技型企业申报的项目。参加全国(全省、三明市)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将列为优先支持重点。

3.指标安排。原则上每家企事业单位仅限申报1项。市农科院、各高校申报总数不超过3项;市第一医院申报总数不超过5项,市第二医院、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不超过3项;各县(市)推荐报送1个项目(沙县项目数不含金沙园、永安项目数不含埔岭汽车园),市辖两区、金沙园、埔岭汽车园报送项目不超过6项。

4.申报程序。按属地管理原则,由申请单位(含金沙园、埔岭汽车园)属地县(市、区)科技局推荐报送,推荐单位对立项项目实施承担绩效评估责任,市属企事业单位直接向市科技局报送。

5.材料要求。项目申请书按《三明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的格式编写,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直接装订或胶装,勿用塑料夹),相应电子材料1份,报送至市科技局办公室,办公室统一收文登记后分送相关业务科室。项目申报书可从三明科技信息网()下载。

6.申报时限。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

庄佳丽  联系电话:8241004

戴建斌  联系电话:8590887

 

 

附件:

1.三明市科技计划项目2016年度重点支持领域

2.三明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空白)

3.三明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含填写说明)

 

三明市科学技术局

201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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