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高新区科技局、自贸区(福州)片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闽科资〔2022〕18号)要求,请各推荐单位、项目申报单位按通知要求做好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和推荐
1.申报单位在线提交,应完成申报用户、申报单位管理员两级提交。
2.企业在线申报项目时,推荐单位应选择企业所得税归属地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市属企事业单位选择福州市科学技术局。
3.申报单位网上提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9日(STS项目为9月30日、大赛获奖项目为10月14日)。县(市)区科技局网上推荐截止为2022年9月16日(STS项目为2022年10月10日、大赛获奖项目为2022年10月21日)。
4.福州市科技局审核推荐后,各推荐单位于10月16日前(STS项目项目于2022年11月7日前、大赛获奖项目于2022年11月16日前)将以下材料快递至福州市高桥路69号福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层社会事务类市科技局窗口:
(1)按指南要求的份数打印的经主管部门盖章的纸质申请书及附件,包括提交窗口收件信息汇总表(附件2)。
需要提交纸质材料的项目 |
材料要求 |
引进重大研发机构资助项目 |
申请书及相关附件纸质材料一式1份 |
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新增孵化用房补助及科技创新平台认定资助项目 |
申请书及相关附件纸质材料一式2份 |
省级新型研发机构非财政资金购买科研仪器设备软件后补助项目 |
申请书及相关附件纸质材料、发票复印件一式1份 |
重大科技成果购买补助项目 |
申请书及相关附件纸质材料一式5份 |
(2)项目推荐单位的推荐函、项目汇总表;
窗口收件信息汇总表、项目推荐单位的推荐函、项目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fz87807955@。
二、其他事项
1.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由项目申报单位排序,市科技局结合项目申报指南推荐限额和各申报单位申报项目数,确定最终推荐名单。
2.收件地址:福州市高桥路69号福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层社会事务类市科技局窗口,电话:87807955、87833032。
3.联系咨询方式
序号 |
项 目 类 型 |
市科技局 业务处室 |
联系电话 |
1 |
区域发展项目 |
高新处 |
83350719 |
社农处 |
83332971 88030890 |
||
2 |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 |
高新处 |
87114147 |
3 |
星火项目 |
社农处 |
88030890 |
4 |
对外合作项目 |
外专处 |
87114127 |
5 |
引导性项目 |
社农处 |
83332971 88030890 |
6 |
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
成果处 |
83533609 |
7 |
创新战略研究项目 |
政策处 |
83338680 |
8 |
引进重大研发机构资助项目 |
外专处 |
87114127 |
9 |
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新增孵化用房补助及科技创新平台认定资助项目 |
高新处 |
83350719 |
10 |
省级新型研发机构非财政资金购买科研仪器设备软件后补助项目 |
政策处 |
83338680 |
11 |
重大科技成果购买补助项目 |
成果处 |
83533609 |
12 |
福建省中科院STS计划配套项目 |
成果处 |
83533609 |
附件:1.《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闽科资〔2022〕18号)
2.窗口收件信息汇总表
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8月8日
附件下载